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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3-08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印發(fā)2024年度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
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省科技廳研究編制了2024年度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電子版請在省科技廳網(wǎng)站kjt.hebei.gov.cn下載),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推薦項目。申報及推薦審核項目須通過“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網(wǎng)站”—“科技管理”—“科技計劃”—“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在線操作。在項目申報前,請務必認真閱讀申報流程。申報項目采用“無紙化”方式,只需在線提交、審核電子申報書及其附件材料,無需在申報階段報送紙質材料。
申請人網(wǎng)絡受理時間: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17:00
申報單位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3月11日17:00
依托單位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3月14日17:00
業(yè)務咨詢電話: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0311-66505379 85815545 85817132
項目綜合服務平臺技術支持:0311-66568698 82620020
監(jiān)督電話:0311-86252318
附件: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2月7日
附件
基礎研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總體安排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chuàng)新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于基礎研究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省委、省政府對基礎研究工作部署,堅持“四個面向”,堅持自由探索和目標導向統(tǒng)籌推進,瞄準我省戰(zhàn)略性新興產(chǎn)業(yè)、高成長性產(chǎn)業(yè)、傳統(tǒng)優(yōu)勢產(chǎn)業(yè)發(fā)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基礎研發(fā)需求,以重大原始創(chuàng)新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為主線,凝聚創(chuàng)新合力,培養(yǎng)基礎研究人才團隊,促進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融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為加快建設經(jīng)濟強省、美麗河北,奮力譜寫中國式現(xiàn)代化建設河北篇章提供源頭支撐。
二、申報基本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參與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或承擔單位,省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等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成立時間應為2023年3月7日前,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具有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得作為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若申報單位因機構改革、中央企業(yè)和科研院所落戶河北等原因,不滿足成立時間要求的,申報單位在確保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下提出申請,經(jīng)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準許其申報項目。
3.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應當具有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者應用基礎研究的經(jīng)歷。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項目負責人,須通過其所在職的依托單位申請基金資助項目。未入職的在站博士后項目負責人,應由依托單位提供書面承諾保證研究時間。
4.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和市場動態(tài)及發(fā)展趨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能力。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公務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組成員申報項目。
5.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和項目組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6.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對項目申報書(含附件材料)各項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科研誠信要求貫穿項目申報及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凡發(fā)現(xiàn)或通過舉報發(fā)現(xiàn)問題,一經(jīng)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7.相同或類似研究內容的項目已經(jīng)申報或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其他計劃資助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本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任何一類項目。
三、申報方式及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項目采用“無紙化”方式,只需在線提交、審核電子申報書及其附件材料,無需在申報階段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申請人和申報單位應通過“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報和審核電子申報書,詳細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1。
項目申請人應按照“各類別項目具體申報要求”上傳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電子附件材料,電子附件材料是形式審查的依據(jù),形式審查標準見附件2。
1.各類別項目均須上傳符合相關申報要求的成果附件和其他附件等材料。
2.檢索過的期刊論文應上傳收錄檢索證明掃描件和論文首頁;未檢索過的中文期刊論文應上傳期刊封面、目錄和論文首頁;已正式刊發(fā),但當年不能檢索的或未被收錄的國外期刊論文應上傳論文全文。
3.授權發(fā)明專利和科技獎勵應上傳證書掃描件。
4.上傳的論文或專利應是申請人(第一名)2019年(含)以來,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公開發(fā)表或獲得授權,內容與此次申報項目研究方向相關,且能代表本人的前期研究基礎。一篇論文只能用于一個申報項目。在國外期刊公開發(fā)表的非SCI或EI收錄論文,視同中文核心期刊論文。一篇被SCI或EI收錄的期刊論文,可視同兩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收錄檢索證明應為具有開具SCI、EI收錄檢索證明資質機構在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開具。
5.上傳的科技獎勵應是2019年(含)以來獲得;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應是項目執(zhí)行期在2019年及其以后。
6.承擔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應上傳項目計劃(任務)書首頁或項目批準通知。
7.申報面上項目的申請人如已獲得3次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還須上傳獲得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準通知》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首頁。
8.申報青年科學基金項目(B類)的申請人還須上傳博士學位證掃描件、錄取材料或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jù)等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經(jīng)歷及期限的相關附件,引進的其他省市的人才由主管單位提供到河北工作時間的證明等。
9.各類別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報條件的具體要求,詳見相關項目申報指南。
四、績效目標要求
應依照申報書中“預期成果”,填寫項目績效評價考核目標及指標。考核目標需結合研究工作的成果形式及知識產(chǎn)權、應用前景等定性填寫項目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考核指標需參考項目績效評價考核指標目錄進行定量填寫,指標選取應側重承擔國家科研項目、發(fā)表高水平科技論文、成果轉化效益、獲得科技獎勵、人才培養(yǎng)等。其中,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燕趙青年科學家項目、重點項目須開展與項目相關的科普工作,填寫相應指標。績效目標的填寫應科學合理,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五、其他要求
1.參與人員不是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參與人所在單位即為合作單位,合作單位數(shù)量最多2個。擬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應當簽訂合作研究協(xié)議(或合同),留在申報單位存檔備查,無須提交。
2.申請人應根據(jù)申報項目的主體研究內容正確選擇學科代碼。研究內容與學科代碼不符的申報項目,經(jīng)審查確認后視為初審不通過。
3.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燕趙青年科學家項目的經(jīng)費使用,實行試點“包干制”,項目申請人無須填寫經(jīng)費預算。
4.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項目結項注重評價新發(fā)現(xiàn)、新觀點、新原理、新機制等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實行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重點評價其學術價值及影響、與當次科技評價的相關性等。鼓勵發(fā)表高質量論文,鼓勵在項目績效評價考核指標中合理填寫論文數(shù)量。
5.申請書正文須按照模板中提綱撰寫,不允許刪除或改動提綱標題。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三年。
6.由于醫(yī)學科學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在項目申報及執(zhí)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針對相關醫(yī)學倫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生物安全以及人類遺傳資源研究等問題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申報書中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紙質證明。
7.《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中文核心期刊名錄(2020)和具有開具SCI、EI收錄檢索證明資質機構名單及收錄檢索證明格式要求,應從“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下載專區(qū)”欄下載查看。論文形式審查將以上述目錄和名單為準,未按要求提交論文和收錄證明的,經(jīng)審核確認后視為初審不通過。
8.申報書須由申請人本人填寫,并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推薦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
9.在項目申報和評審過程中,存在科研失信行為的,省科技廳將對失信行為進行記錄,并將失信主體列入科研失信黑名單。
10.通過評審立項的項目,如發(fā)現(xiàn)科研誠信問題,取消項目立項資格,撤銷或終止項目,并追回科研項目經(jīng)費。
附件:
1.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線申報流程.doc
2.河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形式審查標準.doc
3.面上項目申報指南.doc
4.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doc
5.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doc
6.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指南.doc
7.燕趙青年科學家項目申報指南.doc
8.重點項目申報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