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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6
石科平函〔2024〕3號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力培育新質生產力,更好地建設“企業主導、政府引導、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聯合攻關機制,提升全市產業鏈技術水平和競爭能力,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申報推薦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研究院服務的產業以我市重點支持的五大主導產業為主,以及戰略新興產業或區域特色產業,符合國家、省、市的產業政策。
2.研究院重點解決產業鏈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具有明確可行的建設發展目標,研究方向及主要任務做到科學合理。
3.依托單位必須是在我市地域內注冊的企業,在產業內具有一定的研發轉化、合作服務、產業管理等科研創新能力和水平,行業內技術創新優勢突出,能夠為研究院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經費、儀器設備等支持,具備牽頭建設和管理研究院的綜合實力。
4.依托單位應具有逐年增長的經濟社會效益,且上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
5.研究院采用產學研結合方式組建,鼓勵與國字頭科研機構、雙一流高校、高校一流學科合作共建。依托單位要聯合2家(含)以上產業鏈上下游優勢企業、1家(含)以上高校或科研機構聯合共建,組建了理事會,制定了共同認可的章程,確定了聯合共建的方式、人員、任務分工以及各自權利和義務等。
6.具有滿足研究院建設發展需要的科研辦公場所和科研儀器設備、中試場地和技術檢驗檢測能力等條件。研究院專用的辦公科研用房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7.具有產業技術創新相關學科或專業技術領域的科研開發帶頭人和結構合理、創新能力強的科技人員團隊,固定人員數量一般不少于30人。
8.轄區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推動相關產業發展和研究院建設的決策意見和具體措施,能夠為研究院建設、運行和研發工作開展提供土地使用、科研辦公條件、日常運行經費、科技服務采購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9.研究院的名稱符合服務產業實際情況和研究院功能定位,使用“石家莊市+(產業名)+產業技術研究院”的名稱。
二、申報方式及流程
1.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申報全部在“石家莊市科技創新平臺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核,歸口管理、逐級申報。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不得通過網絡傳輸,由歸口管理部門直接報送市科技局。
2.申報單位按“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申報流程”進行申報,并組織行業專家和平臺專家進行論證,填寫經論證修改完善后的申請書,上傳專家論證意見、論證專家簽字名單、加蓋公章的研究院章程掃描件及相關佐證材料作為附件。
三、材料報送
本年度產業技術研究院申報采用無紙化方式。歸口管理部門不再向市科技局報送項目匯總表。項目申請書報送時間和份數另行通知。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填報截止時間:2024年8月12日17時
依托單位審核截止時間:2023年8月13日17時
歸口推薦審核截止時間:2023年8月14日17時
五、有關要求
1.依托單位應符合《石家莊市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運行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試行)》要求。
2.申報研究院的名稱應明確、具體,不能過于寬泛(如大數據、生命健康等大名稱),應符合自身實際,突出技術或產業優勢。
3.依托單位須以會議或視頻會議方式聘請3名以上(含)相關領域正高級職稱技術專家和平臺管理專家,對《申請書》進行咨詢論證,幫助申報單位確定符合實際的研究院名稱、功能定位、產業技術研究方向、組建模式以及運行機制和建設目標等。依托單位要按照專家論證意見和建議修改完善申報材料。
4.依托單位與共建單位必須制定了研究院章程,并在章程上加蓋公章,掃描后作為附件上傳,紙質蓋章版隨申請書一并裝訂報送。
5.研究院實行理事會決策制。理事會由依托單位、共建單位等法人單位的代表組成,負責制定研究院章程、聘任院長和專家指導委員會委員、調整共建單位,研究審定研究院的總體發展計劃、重大項目、經費預決算等重大事項。
6.研究院專家指導委員會應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上下游企業的技術經濟專家和研究院的負責人員組成。專家指導委員會人數一般為7-15人,其中依托單位和共建單位的人員不超過二分之一。專家指導委員會主任應由在國內科技界或產業界有影響的非依托單位和共建單位的專家擔任。
7.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是研究院的歸口管理部門,應積極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研究院的培育、申報推薦,指導申報單位做好研究院申報材料的編制和專家咨詢等工作,并出具《推薦函》,為研究院的建設和發展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
六、咨詢電話
平臺科:85054805 85069136 技術支持:85866036
石家莊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