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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22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為全面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落實《河北省以標準提升牽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部署,強化先進企業標準的引領作用,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服務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助力河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將2024年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意見,落實《河北省以標準提升牽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部署,聚焦我省質量強省、新型能源強省、現代化交通強省、制造強省等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市場主體作用,以先進企業標準引領產業發展,打造河北產品和服務品牌。按照“創新驅動、規范引導、需求導向、自愿參加、公平公開”原則,在全省評選30家企業標準“領跑者”。
二、重點領域聚焦精品鋼鐵、高端裝備、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進設備和優質消費品領域,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加速成長、縣域特色產業發展、質量服務企業行等工作部署,參照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2024年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結合各市局推薦情況,統籌考慮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情況、消費者關注程度、標準對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效果、企業產品差別化程度等方面,確定《2024年度河北省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詳見附件1)。
三、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在河北省內注冊的企業。
2.申報的標準應為符合國家標準編寫要求的企業標準,技術指標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3.企業標準已經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并實施6個月以上。
4.企業標準所涉及的具體產品應為量產的定型產品,所涉及的服務應為廣泛提供的服務。
5.標準主要技術指標和生產工藝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6.企業標準實施效益良好(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綜合評價)。
7.企業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8.已獲國家或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稱號的企業不再申報。
(二)申報和推薦申報企業登錄河北省標準創新工作信息管理系統(http://hbbzh.hebamr.cn),在先進標準培育管理子系統進行申報,提交簽字蓋章的材料。相關材料將通過系統送各市局初審。各市局要結合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情況面向社會開展征集,認真研究,嚴格遴選,及時聯系擬推薦企業,在申報表加蓋市局公章后,再由企業通過系統上傳申報表。請各市局推薦不超過10項企業標準,并于8月5日前完成推薦。
(三)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通過系統提交,不再報送紙質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市局推薦公函(由各市局提交,不需企業提交)。
2.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推薦匯總表(由各市局提交,不需企業提交)。
3.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報表。
4.企業自評報告。
5.企業標準文本。
6.企業獲獎相關證明材料及其他佐證材料。
7.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評價發布省局委托相關技術機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價。針對重點領域的不同產品,組織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研究確定相關技術指標,編制評價細則,形成《2024年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方案》。
專家組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結合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平臺相關數據分析,提出評價意見,經省局研究決定2024年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并以公告形式向社會發布。
聯系人:高 宇 0311-67565177
李笑然 18560840226(技術支持)
附件:
1.2024年河北省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
2.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推薦匯總表
3.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申報表
4.河北省企業標準“領跑者”企業自評報告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