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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8-07
冀科平〔2024〕6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冀科平規〔2023〕3號)、《河北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冀科平規〔2023〕2號)、《關于鼓勵京津創新主體在河北布局科技創新平臺的通知》(冀科平函〔2023〕25號),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和河北省技術創新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及功能定位
1.學科重點實驗室。聚焦學科前沿和重大科學問題,組織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科技基礎性工作,聚集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團隊,促進學術交流和開放合作,引領支撐科學發展、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
2.企業重點實驗室。聚焦行業前沿和產業未來發展需求,開展前瞻性應用基礎研究和競爭前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研究制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聚集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團隊,促進學術交流和開放合作,引領支撐行業技術進步,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3.技術創新中心。聚焦產業創新發展和企業技術革新需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專業技術人才、實施技術擴散與服務,打造企業創新生態,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二、工作原則
——堅持面向重大戰略。圍繞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高標準高質量建設雄安新區等國家重大戰略,聚焦我省科技創新、產業創新、企業創新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增強平臺支撐能力。鼓勵與京津優勢創新主體聯合,在雄安新區和河北其他地區建設創新平臺。
——堅持聚焦重點領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雄安新區、河北考察指示精神,聚焦集成電路、網絡安全、生物醫藥、電力裝備、安全應急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聚焦各地重點主導產業領域,聚焦我省優勢學科領域,優先布局科技創新平臺。
——堅持統籌協同聯動。強化歸口管理部門職責,聚焦任務、問題和需求導向開展廣泛深入調研,提出建設思路,形成布局方案,同時加強指導培育,形成省市校企聯動格局,堅持按需而設、擇優而建。
三、申報條件
按照《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冀科平規〔2023〕3號)第十條、第十一條和《河北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冀科平規〔2023〕2號)第十條規定的申報基本條件。(管理辦法見附件2)
四、申報推薦程序
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和省直有關部門組織申報和推薦。
1.平臺申報。登錄“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hebkjt.cn/)在“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網站”—“科技計劃”—“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報有關申報信息和佐證材料,并上傳加蓋公章的PDF版《申報書》《實施方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并進行推薦。(申報方式和流程見附件3,《申報書》《實施方案》編寫模板見附件4)
2.開展調研培育。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門結合已有平臺建設情況,對新建平臺組織開展調研與培育,編制平臺建設可行性報告,加蓋公章后報省科技廳。(省直歸口管理部門不需編制可行性報告,報告模板見附件5)
3.組織推薦。各地市和省直歸口管理部門擇優遴選確需布局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填報《推薦排序表》報送省科技廳。
五、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要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嚴禁線上申報,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嚴禁違規標密。
2.按照誠信管理原則,申報單位和申報平臺負責人誠信狀況良好,企業經營正常,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3.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歸口管理部門要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和新建平臺名稱、研究方向進行審核把關。
4.各歸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報單位指導,做好政策解讀、篩選、審核推薦工作,確保推薦質量。
六、時間安排
申報用戶填報截止時間:2024年8月29日17:00
依托單位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8月30日17:00
歸口管理部門推薦審核和可行性報告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9月12日17:00
七、咨詢電話
1.重點實驗室:張小林,0311-85891978
2.技術創新中心:郭煒輝,0311-86251011
3.技術支持:0311-66568698、82620020
附件:1.地市歸口管理部門聯系方式.doc
2.《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 《河北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
3.2024年度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申報方式及流程.doc
4.《申報書》《實施方案》模板.doc
5.2024年度新建省級研發平臺可行性報告.doc
6.基本條件審核要點.doc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8月5日